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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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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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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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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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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机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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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机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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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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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队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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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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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年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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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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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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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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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申领须知
1、根据农业部2003年第29和第38令规定,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辅助作业人员以及与跨区作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2、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须在当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牌证和年检审合格后,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方有资格申领《作业证》。
3、申领人须填写《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申请表》,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地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批。
4、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实行免费发放。
5、严禁冒领、涂改、转借、仿造和倒卖《作业证》等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行为。
6、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填写本表一式两份,县、地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7、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服务监督电话:阳江市农业局农机化办(2230788);江城区农机管理中心(13302526629);阳春市农业局农机化办(7733502);阳东县农机管理中心(6611157);阳西县农机管理中心(555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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