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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地处广东西南沿海,辖江城区、阳东县、阳西县,代管阳春市,设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39个镇,9个街道办,709个村委会,109个居委会,总面积7813平方公里,总人口27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7.9万人,农村劳动力106万人。目前,全市有贫困村170个,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38536户86166人,有人居住的泥砖房(茅草房)110082户(含农林场);有革命老区行政村320个,人口651642人。
2009年6月,我市按照省委汪洋书记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广东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0号)精神,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启动了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全市各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建立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专门网页。我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方案决定从2009年下半年起,用3年时间,通过实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脱贫和有稳定收入来源,80%以上被帮扶的贫困人口达到农村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被帮扶的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和集体收入达3万元以上,目前,全市170个贫困村已落实了责任单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扎实推进。 今后,我市将继续按照省的部署和要求,更加深入扎实地推进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为全面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和“和谐阳江”的建设,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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